內容簡介 · · · · · ·
《元照英美法詞典》(縮印版)/(精裝重排版) 共計460萬餘字,收入及注釋5萬餘詞條,包含詞、片語的一般法律用法,並附圖表30幅、歷史文獻8件。
詞典的旨義:
「本詞典的編撰旨在為中國提供一部以英美法律詞書為集萃的新編中文版,其收詞自古洎今,尤注意英美法的發展與詞典的現代化。」
「本詞典以自19世紀以來的英美法詞典、百科全書、判例集、法律彙編、各部門法學專著等作為基礎資源,並旁及加、澳、新等國法律詞書及其法律與法學專著,綜合編纂。」(詞典總審訂潘漢典教授語)
詞典的益處:
1.通過為不斷增長的中美間法律上的理解提供一個機會,這部詞典將能促使強有力的、公正的法律制度得到持續發展。
2.這部詞典將為中美法律界提供更緊密聯繫的基礎。例如,這部詞典很可能成為兩國律師的比較法培訓的必備工具,一如《布萊克法律詞典》在美國法律訓練中的傳統功用。
3.本詞典將會成為對法律學者具有特別價值的參考書,而且,極有可能對法律著作的翻譯起到促進作用。
4.因為法律基礎對於商業制度的發展和一個穩定的經濟發展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因素,上述的益處將會鞏固中美之間的商業關係。兩個偉大的國家之間的關係在全球經濟中將愈來愈重要。」(美國法學家喬治?J.西德爾教授語)
作者簡介:
本詞典由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等單位二百餘位法學教授、研究員、慎選之法學博士、碩士研究生,散處京、滬、寧、杭、港、台各地及海外對英美法素有學養的老學者、專家同仁等編纂人員協力完成。
倪征燠,聯合國國際法院前法官,美國斯坦福大學法學博士(1929年);
姚啟型,美國聖瑪麗大學教授,美國密歇根大學法學博士(1930年);
盧 峻,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1933年);
朱奇武,英國牛津大學法哲學博士(1950年);
王名揚,法國巴黎大學法學博士(1953年);
楊鐵梁,香港最高法院前首席大法官,英國倫敦大學(榮譽)法學士(1953年);
潘漢典,中國政法大學比較法研究所首任所長,東吳大學法學碩士(1948年);
薛波,法學碩士,中國政法大學。
可以說(這部詞典)不僅提示中國法學界的學術水平,而且應當算是東亞比較法學界的創舉之一。
——高見澤磨 日本東京大學法學教授
日本東京大學1994年法學博士
《元照英美法詞典》編纂有年,深信這部詞典將能滿足不斷增長的翻譯需要,這一成果無疑能減輕學習英美法過程中的艱難困苦。編者竭盡所能貼近原文,即英文和拉丁文的原意,並且根據當代漢語的用法來譯述,以期提供易懂的文體。
——姚啟型 美國聖瑪麗大學教授 東吳大學1928年法學士
美國密歇根大學1930年法學博士
霍姆斯大法官嘗言:「法律的生命不在於邏輯,而在於經驗。」倘若這一論斷是真實的,那麼,對過去的經驗、對他人的經驗的學習無疑包含更大的價值。發端於中世紀英格蘭的習慣法經歷幾個世紀的風雨變遷,演變成了如今洋洋大觀的英美普通法系。
——盧峻 中央大學法學院前院長 東吳大學1930年法學士
美國哈佛大學1933年法學博士
編纂一部像《元照英美法詞典》這樣的綜合性詞典面臨*的詞典編纂工作的挑戰,因為法律術語,即使在同一文化域內,通常也並無精確、清晰的含義。使用另外一種文化的語言,加上不同的歷史和社會傳統,來試圖界定法律術語,需要非同尋常的決心和耐心。儘管如此,這一努力的益處還是相當顯著的:……這部詞典將為中美法律界提供更緊密聯繫的基礎。例如,這部詞典很可能成為兩國律師的比較法培訓的工具,一如《布萊克法律詞典》在美國法律訓練中的傳統功用。本詞典將會成為對法律學者具有特別價值的參考書,而且,極有可能對法律著作的翻譯起到促進作用。
——喬治 ? 西德爾 美國密歇根大學教授
美國密歇根大學1971年法律博士
目錄 · · · · · ·
編撰人員表
倪序
姚序
盧序
楊序
西德爾序
緣起
例言
參閱書目
詞條
· · · · · ·